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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医保中心《关于印发安徽省直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协议管理医疗机构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医保中心〔2019〕6号)要求,经研究,拟对确定为省直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17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在此期间,如对上述医疗机构在执行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医保管理和基金使用等方面有何意见建议,可向省医保中心反映(电话:0551-62624227)。
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3日
附件 2020年拟确定为省直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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